
看到小婦人的【當喪禮多過婚禮】一文,懶骨頭想起了一件事,懶骨頭的爺爺奶奶都是好福氣的八十多歲才離開,不過儘管在事發前大家都有心理準備,但是真正被送到醫院的時候,要不要插管急救變成一個好為難人的話題,懶骨頭的老爹是大哥,但是他從來不做決定,一方面覺得弟弟說不要插管讓他輕鬆的走有道理,另一方面也覺得當過護士的妹妹說只要有一線希望就要急救也對,懶骨頭雖然在旁邊看的猛搖頭,但畢竟我不是奶奶的兒女,這種事還輪不到我決定。
反正後來幾個兄弟姐妹討論了半天,終於決定放棄插管,只用藥物延命,就讓懶骨頭的奶奶自然離開,看到這整個過程,我心裡有一些想法:
簡單的說,就是 時代變了,思想要開放點,該放棄的習俗就放棄
首先,就是從中國傳過來的傳統:奉養父母是兒子的責任這件事,這是懶骨頭覺得該第一個拋棄的觀念,重男輕女的觀念害慘很多人,父母親是大家共有的,出錢出力照顧父母每個子女都要共同分擔,法律也規定女孩子也有遺產繼承權,可是偏偏很多父母還是死守父死子繼的傳統,弄得兄妹、姊弟在父母往生之後為了財產反目成仇,這真是何苦來哉!
新時代的人,如果對子女可以做到公平,哥哥有的妹妹也有,給姊姊多少錢就留同樣的數字給弟弟,從小就了解父母親是公平的,長大之後各憑本事賺錢,父母留下的東西一定是平分,不要講什麼哥哥比較會賺就留給弟弟多一點這種話,就算手足之間可以不計較,那麼誰可以掛保證妯娌連襟之間也不計較?
公平,才能家和呀!
生前的約定,這在中國來的傳統中也是禁忌,說是詛咒長輩觸霉頭,可是,一旦到了那一天,做兒女的決定不急救會被扣上不孝的大帽子;決定急救面對長輩痛苦的模樣又於心不忍,我說台灣人呀!何苦這樣彼此為難呢?趁著大家都神智清楚的時候,坐下來好好談談,什麼狀況要救,什麼狀況就放棄,幾歲要救,幾歲不救,談個清楚,做個約定,時間到了就遵照意願走,沒有不忍也沒有為難,時候到了就放下,我想這樣反而會讓親情更緊密喔!
還有還有,還沒完呢!
我們這一輩有很多新的想法,或許下一輩有更新的想法,過去說一代傳一代,可是下一代成年之後應該要下一代教育上一代,子女分享新的想法給父母,"教育"他們放下過去不適當的傳統觀念,用開放的心胸面對時代的進步,這樣做不但可以減少摩擦而且讓親子關係更好喔!
說了一大堆,重點就在於"溝通",不溝就不會通,沒有交流就不會融洽,而這個下一代與上一代之間的溝通問題,其實就是台灣社會最欠缺也是最需要導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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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也覺得重男輕女是很不正確的觀念,
是說不一樣的成長環境,想法及觀念也就不同,
很多事情都得靠傳承時,給下一代一個不同的環境才行..
都以他們覺得對的那一套命令小孩做
可是有時也要適當的溝通
真的才會通耶!不然問題只會一直跑出來
台灣人的傳統有些真的好難改變...
有時真的令人覺得很無奈啊!
就如懶骨頭講的
遺產分配不傳女
弄到我看到的幾個老人家們
都是被兒子媳婦丟在養老院等(掛)
女兒每次去看每次流淚
想照顧又沒有遺產當作後續經濟平衡的來源,
還有人兒子那家是不讓女兒碰照顧的事
只恐怕老人院插鼻胃管的長輩走了
女兒們會過來分遺產.
我們住的地方
附近就有醫院開老人養護中心
看太多中風慢性病的老人
毫無遵嚴的任外籍看護嘲弄, 健保卡寄放在醫院刷健保點數, 然後做著根本不需要的肌肉復健
子女的想法就是巴不得他們快走
好分遺產
看多了, 連生育下一帶都覺得不划算. 人性險惡面.
凱絲同意生前契約的事
只是應該是誰要同住照護
遺產就應該給誰
年輕能變, 老了就固執了
現在的環境都要遵循古禮, 真的很為難, 但最近我比較能體會父母為何要重男輕女, 因為台灣民間的喪禮, 有許多儀式都要求只能男性去執行,所以我認為被傳統思想綑綁的父母那一代很可憐, 但觀念有時真的無法溝通, 就像現在鄉下還有許多父母的身後大事要求要土葬(但子女就傷腦筋, 目前台灣政策好像已經不准土葬), 父母理由我不怕死但我怕死後還要遭受大火紋身, 這樣如何溝通? 只能安撫可能達成就幫忙囉千萬別急救,要嘛就使用藥物就好
千萬別讓醫生給插管成功
因為接下來是一連串的恐怖過成
所以後來,我們全家達成協定
急救,行,只能用藥物
至於電擊,插管之類,謝謝了!
不過我還是覺得年輕時多存點退休金以後老了可以養自己,不要靠子女,這樣反而比較好耶,大家什麼都不用爭。
每個人都要面對生死的問題,如果逃不了,何不想一想,該用什麼方式跟世界道別呢?如果當下不能用自己希望的方式離開,至少少一點痛苦多一點尊嚴的方式是最基本的吧!!!
但是還是得順應時代來改變呀!
我現在就比較能跟豪斯先生談論這方面的事了
畢竟人從來不知道明天會怎樣,
但也不想造成別人的不便。
很高興看見你有這樣的見解,
人就是這樣互相學習然後成長的吧!
我們最近也談了很多。。。
就又刪掉,乾脆不寫了...囧
我分享我的例子
懶骨頭,我媽媽是罹癌往生的.
我想分享我的心路歷程:
由於當初我媽化學治療及開刀治療的過程很痛苦,後續復原情況不甚理想,所以當癌症轉移到身體其它器官導致昏迷時,醫師詢問過我們家屬的意見後,我們家決定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
因為不忍也不捨媽媽用插管及電擊,只是增加病人的痛苦,無助於病情.我和拔拔毅然決定讓媽媽有尊嚴的走完最後人生旅程.
事後我舅舅非常的不諒解.他的觀念就是要電擊要插管.
但是與其沒有尊嚴又痛苦的延續沒有意義的軀殼,不如有尊嚴的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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